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中央编办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土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》,确定111个城市(镇)成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。陕西省延安市、榆林市神木县、商洛市山阳县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名列其中。
按照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》明确的各项试点任务总体要求,试点地区将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,坚持突出地方特色,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、新生中小城市培育、中心城市建设、城市绿色智能发展、产城融合发展、地方文化保护传承、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,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,重点突破薄弱环节,积极探索,闯出新路。
据悉,按照“边试点、变突破、边总结、边推广”的工作思路,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进一步加强试点评估和经验总结,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,更多发挥试点改革先遣队作用,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进程。(李军)